2026年4月14日 19:36 / 联合早报
被告刘宇宏与两名同伙设庞氏骗局,在聊天群组当“托”制造投资火热的假象,欺骗他人投资逾50万元,4月14日被判坐牢。 (海峡时报)
男子在服兵役期间与两名友人设下庞氏骗局,虚构“美国富豪”的人设,向投资者声称只要投入资金,在短短28天内就能获得140%的高额回报,至少骗得逾50万元投资。男子还在逾200人的群组内当“托”,从中分得1万2500元利益,因此被判入狱六个月又两周。
被告刘宇宏(30岁)共面对两项欺骗控状,他星期二(4月14日)承认其中一项,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。
根据案情,被告的两名同伙为江梓伟(36岁)和林俊宏(36岁),案发时林俊宏是一名军人,江梓伟则无业。
2016年左右,江梓伟构思出一项投资骗局,虚构出一个设在美国的投资平台“1Meltz”,并拉拢林俊宏和被告入伙。三人一同经营骗局,谎称“1Meltz”背后有一名在美国拥有多项房地产和股票等投资的“美国富豪”,承诺只需28天便可获得140%的回报。
实际上,这纯粹是一个庞氏骗局,三人以新投资者的资金支付给早期投资者作为“回报”,并私吞大部分款项。
2016年11月12日,三人开设WhatsApp群组“Onemeltz Singapore”,在群里发布预先拟好的“投资介绍”,向新加入的成员作出虚假陈述,欺骗他们投资。截至2017年1月7日,群组拥有超过200名成员。
被告也在群组里谎称自己投入2万元,制造投资火热的假象,诱导他人跟风投资,并多次在群内发送事先拟好的投资介绍。
两名投资者受骗 一人投入逾40万元
三人在赚到第一笔钱后,约定把收到的首5万元按比例分配。其中,一成用于架设网站,一成用于支付投资者“回报”,江梓伟分得三成,被告和林俊宏各得25%。2016年11月底,被告顺利获得1万2500元赃款。
2017年1月7日,被告与同伙闹翻,被踢出群组并不再参与骗局。但两名同伙继续经营骗局,直至2017年2月底整个计划崩盘。
案发期间,至少有两名投资者上当。一名46岁本地男子投入至少40万元,另一名44岁本地女子则受骗至少14万1049元。其中约8万3000元,是在被告仍参与骗局时投入的。46岁男子最终只收到23万1000元的“回报”,仍蒙受16万9000元的损失。
控方指出,被告属于团伙作案且有所预谋,并在骗局中扮演积极角色,不仅鼓励他人投资,还散播虚假信息。他至少参与骗局三个月,从中获取金钱利益。不过,考虑到被告案发时仅21岁,控方促请法官判他坐牢六个半月至八个半月。
林俊宏早前已认罪,被判坐牢30个月。江梓伟的案件仍在审理中。(人名译音)
虚构“美国富豪”与140%高回报 男子设庞氏骗局判监六月两周
2026年4月14日 19:36 / 联合早报
被告刘宇宏与两名同伙设庞氏骗局,在聊天群组当“托”制造投资火热的假象,欺骗他人投资逾50万元,4月14日被判坐牢。 (海峡时报)
男子在服兵役期间与两名友人设下庞氏骗局,虚构“美国富豪”的人设,向投资者声称只要投入资金,在短短28天内就能获得140%的高额回报,至少骗得逾50万元投资。男子还在逾200人的群组内当“托”,从中分得1万2500元利益,因此被判入狱六个月又两周。
被告刘宇宏(30岁)共面对两项欺骗控状,他星期二(4月14日)承认其中一项,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。
根据案情,被告的两名同伙为江梓伟(36岁)和林俊宏(36岁),案发时林俊宏是一名军人,江梓伟则无业。
2016年左右,江梓伟构思出一项投资骗局,虚构出一个设在美国的投资平台“1Meltz”,并拉拢林俊宏和被告入伙。三人一同经营骗局,谎称“1Meltz”背后有一名在美国拥有多项房地产和股票等投资的“美国富豪”,承诺只需28天便可获得140%的回报。
实际上,这纯粹是一个庞氏骗局,三人以新投资者的资金支付给早期投资者作为“回报”,并私吞大部分款项。
2016年11月12日,三人开设WhatsApp群组“Onemeltz Singapore”,在群里发布预先拟好的“投资介绍”,向新加入的成员作出虚假陈述,欺骗他们投资。截至2017年1月7日,群组拥有超过200名成员。
被告也在群组里谎称自己投入2万元,制造投资火热的假象,诱导他人跟风投资,并多次在群内发送事先拟好的投资介绍。
两名投资者受骗 一人投入逾40万元
三人在赚到第一笔钱后,约定把收到的首5万元按比例分配。其中,一成用于架设网站,一成用于支付投资者“回报”,江梓伟分得三成,被告和林俊宏各得25%。2016年11月底,被告顺利获得1万2500元赃款。
2017年1月7日,被告与同伙闹翻,被踢出群组并不再参与骗局。但两名同伙继续经营骗局,直至2017年2月底整个计划崩盘。
案发期间,至少有两名投资者上当。一名46岁本地男子投入至少40万元,另一名44岁本地女子则受骗至少14万1049元。其中约8万3000元,是在被告仍参与骗局时投入的。46岁男子最终只收到23万1000元的“回报”,仍蒙受16万9000元的损失。
控方指出,被告属于团伙作案且有所预谋,并在骗局中扮演积极角色,不仅鼓励他人投资,还散播虚假信息。他至少参与骗局三个月,从中获取金钱利益。不过,考虑到被告案发时仅21岁,控方促请法官判他坐牢六个半月至八个半月。
林俊宏早前已认罪,被判坐牢30个月。江梓伟的案件仍在审理中。(人名译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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