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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国高庭判珠宝商胜诉 罗斯玛须赔6746万余令吉

2026年6月10日 11:39 / 联合早报

马国高庭判珠宝商胜诉 罗斯玛须赔6746万余令吉

吉隆坡高庭6月10日裁定,罗斯玛必须为她丢失的43件珠宝,向黎巴嫩世皇贸易公司赔偿6746万1027令吉37仙。 (马新社档案照片)

起诉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夫人罗斯玛的黎巴嫩珠宝商获得胜诉,吉隆坡高庭裁定罗斯玛必须向珠宝商赔偿超过6746万令吉(约2137万新元)。

“当今大马”报道,吉隆坡高庭法官星期三(6月10日)裁定,罗斯玛必须为她丢失的43件珠宝,向黎巴嫩世皇贸易公司(Global Royalty Trading SAL)赔偿6746万1027令吉37仙。

此外,罗斯玛还须向诉讼案第三方,即警方支付7万5000令吉的费用。

星洲网报道,根据起诉状,起诉方世皇贸易公司2018年2月10日将44件总价值约6746万令吉的珠宝以寄售方式交付罗斯玛,并附上列明条款的寄售备忘录,包括珠宝所有权归起诉方以及必须按要求归还等条件。

起诉方称,罗斯玛已签署文件确认收取这批珠宝,但在多次追讨后仍未归还全部珠宝。警方于2018年援引2001年反洗钱、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展开搜查行动,仅起获其中一件珠宝,其余43件珠宝不在当局的保管范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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