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3月7日 15:43 / 新明日报
男子当“卜基”,还拉父亲加入一起捞偏门,九个月内助收22万元地下赌资,父子赚进1万2000元佣金。
被告郑顺旺(33岁)面对三项妨碍司法公正和抵触赌博管制法令及版权法令的控状。他承认其中两项,法官将另一项纳入考量后,判他监禁52周及罚款5000元。
父已去世
另一名涉案者郑顺章是被告的父亲,他已于2024年5月31日去世。
案情显示,被告在2023年6月前,在一家咖啡店认识名叫“迈克”的男子,对方事后通过通讯应用Telegram与被告联系。
同年6月,“迈克”邀请被告担任代理,俗称“卜基”,协助收取万字和多多赌注,并承诺让被告从赌注总额中抽取5%佣金。此外,被告若自己下注,也可获得7%至8%的回扣,且若他经手的赌客中奖,他还可获得数百元的额外酬劳。
被告随后开始替“迈克”工作,并招募朋友向他下注。渐渐地,他手下至少有六名赌客。被告会把赌客的下注资料通过Telegram转发给“迈克”,并向赌客收取现金,再按指示交给一名身份不明的上游代理。
对方每周都会派人来收取赌注。若赌客中奖,被告也负责分发奖金。
2023年下半年,被告把有关非法赌博活动告诉父亲,父亲随后“加入”他的活动,两人开始分工合作。父亲负责把收集到的现金交给上游代理,而被告则负责整理两人名下赌客的下注资料,一并转发给“迈克”。
调查显示,被告在2023年6月26日至2024年3月11日期间,持续经营上述非法赌博活动,每周至少三至四天收注。期间共收集约22万2641元的非法赌注,从中获利约5000元,父亲则赚取约6000元至7000元。
(注:原文最后部分“父亲则赚取约6000元至7000元”与前文“父子赚进1万2000元佣金”存在数据差异,已按原文内容完整翻译。)
拉父一起捞偏门九个月赚逾万元佣金 “卜基”判监罚款
2026年3月7日 15:43 / 新明日报
男子当“卜基”,还拉父亲加入一起捞偏门,九个月内助收22万元地下赌资,父子赚进1万2000元佣金。
被告郑顺旺(33岁)面对三项妨碍司法公正和抵触赌博管制法令及版权法令的控状。他承认其中两项,法官将另一项纳入考量后,判他监禁52周及罚款5000元。
父已去世
另一名涉案者郑顺章是被告的父亲,他已于2024年5月31日去世。
案情显示,被告在2023年6月前,在一家咖啡店认识名叫“迈克”的男子,对方事后通过通讯应用Telegram与被告联系。
同年6月,“迈克”邀请被告担任代理,俗称“卜基”,协助收取万字和多多赌注,并承诺让被告从赌注总额中抽取5%佣金。此外,被告若自己下注,也可获得7%至8%的回扣,且若他经手的赌客中奖,他还可获得数百元的额外酬劳。
被告随后开始替“迈克”工作,并招募朋友向他下注。渐渐地,他手下至少有六名赌客。被告会把赌客的下注资料通过Telegram转发给“迈克”,并向赌客收取现金,再按指示交给一名身份不明的上游代理。
对方每周都会派人来收取赌注。若赌客中奖,被告也负责分发奖金。
2023年下半年,被告把有关非法赌博活动告诉父亲,父亲随后“加入”他的活动,两人开始分工合作。父亲负责把收集到的现金交给上游代理,而被告则负责整理两人名下赌客的下注资料,一并转发给“迈克”。
调查显示,被告在2023年6月26日至2024年3月11日期间,持续经营上述非法赌博活动,每周至少三至四天收注。期间共收集约22万2641元的非法赌注,从中获利约5000元,父亲则赚取约6000元至7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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