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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国6月再提限制首相任期修宪案

2026年5月10日 19:42 / 联合早报

负责法律及体制改革的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今年3月2日向国会下议院提呈限制首相任期修宪案,但差两票而没有通过。她下月将再次向国会提呈这项修宪案。 (马新社)

(吉隆坡综合讯)马来西亚政府今年3月在国会提呈限制首相任期修宪案闯关失败后,下月将再提呈国会寻求通过。当局到时也会提呈律检分权修宪案,把总检察署分为律政与检控两个部门。

执政联盟希望联盟成员民主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星期六(5月9日)出席吉隆坡民行党士拉央区部晚宴时说,政府6月再次向国会提呈修宪案,推动限制首相任期不得超过两届或10年,以落实首相安华领导的团结政府的体制改革议程。

他说:“一个人掌权太久,容易以为自己无所不能,不再害怕法律。我们必须设下限制,无论是谁,包括我们支持的首相(安华),最长也只能做10年。”

负责法律及体制改革的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星期天(10日)在“昌明问责框架市民大会”闭幕礼上强调,限制首相任期并非针对个人,而是制度改革,核心是避免权力长期集中。

她补充说,修宪案将阐明限制首相任期为10年,而不是两届,以避免重演槟城州此前的争议。

槟州议会2018年修改州宪法,限制州首席部长任期为两届。然而,两届不一定等于10年。

槟州首长曹观友今年2月曾说,槟州首长限任两届的州宪法条文,与提呈国会限制首相任期10年的法案存在实质差异。若政坛发生动荡,如泰国的情况,一届政府可能只有几个月或一两年,因此两届任期并不一定是10年。这是值得槟州政府进一步探讨的议题。

限制首相任期不超过两届或10年,是希盟的竞选承诺之一。此修宪案今年3月2日在国会下议院二读表决时,获得146张赞成票,距离修宪所须的三分之二或148票还差两票,闯关失败。

当天的投票结果显示,修宪案虽无反对票,但有44名议员出席却未投票,另有32名议员缺席。马国政府之后称,这是因为反对党议员对条文有误解所致。当局将加强与反对党沟通,并决定暂缓另一项关键体制改革的法案,即律检分权修宪案。

阿莎丽娜星期天指出,律检分权修宪案预计6月提呈国会。她牵头的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本月18日将完成法案定稿。

她说,律政司(前称总检察长)目前是政府法律顾问,又是检察官,容易引发利益冲突及公众质疑。修宪后,律政司只担任政府法律顾问,检控权归检察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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