确保海岸防线连贯 公用局负责协调追责地主护岸责任 | 联合早报


发布时间:2026年3月6日 19:41 / 来源:联合早报

《海岸防护法案》星期五(3月6日)在国会三读通过,明确划定政府部门、法定机构和私人地主的护岸责任,并赋予公用事业局执法权。 (叶振忠摄)

为建设连续海岸防线,预计今年中推出的《海岸防护准则》将列明私人地主建造护岸措施须满足的标准,确保整体海岸措施连贯到位,并为追责提供指引。

《海岸防护法案》(Coastal Protection Bill)星期五(3月6日)在国会三读通过,明确划定政府部门、法定机构和私人地主的护岸责任,并赋予公用事业局执法权。

公用局准备推出《海岸防护准则》(Coastal Protection Code of Practice),列明防护设施在规划、设计、运作和维护方面的标准,包括高度及与邻近设施的衔接。

私人地主须根据准则建设防护设施。当局会适时根据科学与工程发展检讨准则,更新相关要求。

永续发展与环境部长傅海燕为法案提呈二读时说,《海岸防护准则》将为私人地主提供指引,但地主可在满足准则的情况下,根据不同需求灵活设计措施。

西海岸—裕廊西集选区议员吕思憓、工人党后港区议员陈立峰等参与辩论时询问,允许地主灵活设计护岸措施、土地持有权交替,以及若协调不尽理想等因素,会否造成海岸防线不连贯。

傅海燕回应时重申,公用局会负责协调地主须落实的护岸措施,确保形成连续的海岸防线,必要时也可使用执法权力。

例如,当地主面对短期资金流动挑战,无法维护护岸措施,或有地主未履行护岸责任,公用局可以介入进行维修与维护工作,之后再向地主取回投入的成本。

当局也有强行进入设施的权力。当海岸即将被洪水淹没,但地主未落实全面的护岸措施,且无法联系上,公用局人员可向管理层申请强行进入设施,进行必要的防洪工作。

我国早前发布的第三次全国气候变化研究报告指出,如果碳排放居高不下,新加坡周围的平均海平面到本世纪末可能上升0.54米至1.15米。(叶振忠摄)

护岸措施未无缝衔接可追责

建设连贯的海岸防线有赖地主之间的护岸措施无缝衔接。傅海燕说,防线若不连贯,追责视具体情况而定。“原则上,地主须做出负责任的决定。若较迟建护岸措施须衔接现行措施,就有责任确保衔接无缝防水。”

议员也关注土地持有权在建设进行时交替,护岸责任由谁承担。傅海燕回应说:“地主有责任落实和维护护岸措施。土地持有权交替后,相关责任的转移,跟物业易手的情况一样。”

至于建设护岸措施的环境影响,傅海燕说,当局针对不同地区进行的海岸线研究已把环境影响纳入考量。

她重申,项目在敏感区内或附近,或会造成跨境影响,就必须向技术机构咨询评估生态价值。“若潜在环境影响极大,当局须展开环境评估,深入了解工程的影响,并制定更全面的缓解措施。”

新加坡水协会海岸防护顾问郭锦清接受《联合早报》访问时说,新法令为业者提供足够的时间准备海岸防护工作,积极且系统性地提高气候韧性,而不是被动应对。

“协会会继续帮业者了解监管需求,并分享实践经验。同时,搭起地主与工程、数码和基于自然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桥梁。我们准备提供支持,把政策要求转化成切实可行的海岸防护方案。”

确保海岸防线连贯 公用局负责协调追责地主护岸责任 | 联合早报

发布时间:2026年3月6日 19:41 / 来源:联合早报

《海岸防护法案》星期五(3月6日)在国会三读通过,明确划定政府部门、法定机构和私人地主的护岸责任,并赋予公用事业局执法权。 (叶振忠摄)

为建设连续海岸防线,预计今年中推出的《海岸防护准则》将列明私人地主建造护岸措施须满足的标准,确保整体海岸措施连贯到位,并为追责提供指引。

《海岸防护法案》(Coastal Protection Bill)星期五(3月6日)在国会三读通过,明确划定政府部门、法定机构和私人地主的护岸责任,并赋予公用事业局执法权。

公用局准备推出《海岸防护准则》(Coastal Protection Code of Practice),列明防护设施在规划、设计、运作和维护方面的标准,包括高度及与邻近设施的衔接。

私人地主须根据准则建设防护设施。当局会适时根据科学与工程发展检讨准则,更新相关要求。

永续发展与环境部长傅海燕为法案提呈二读时说,《海岸防护准则》将为私人地主提供指引,但地主可在满足准则的情况下,根据不同需求灵活设计措施。

西海岸—裕廊西集选区议员吕思憓、工人党后港区议员陈立峰等参与辩论时询问,允许地主灵活设计护岸措施、土地持有权交替,以及若协调不尽理想等因素,会否造成海岸防线不连贯。

傅海燕回应时重申,公用局会负责协调地主须落实的护岸措施,确保形成连续的海岸防线,必要时也可使用执法权力。

例如,当地主面对短期资金流动挑战,无法维护护岸措施,或有地主未履行护岸责任,公用局可以介入进行维修与维护工作,之后再向地主取回投入的成本。

当局也有强行进入设施的权力。当海岸即将被洪水淹没,但地主未落实全面的护岸措施,且无法联系上,公用局人员可向管理层申请强行进入设施,进行必要的防洪工作。

我国早前发布的第三次全国气候变化研究报告指出,如果碳排放居高不下,新加坡周围的平均海平面到本世纪末可能上升0.54米至1.15米。(叶振忠摄)

护岸措施未无缝衔接可追责

建设连贯的海岸防线有赖地主之间的护岸措施无缝衔接。傅海燕说,防线若不连贯,追责视具体情况而定。“原则上,地主须做出负责任的决定。若较迟建护岸措施须衔接现行措施,就有责任确保衔接无缝防水。”

议员也关注土地持有权在建设进行时交替,护岸责任由谁承担。傅海燕回应说:“地主有责任落实和维护护岸措施。土地持有权交替后,相关责任的转移,跟物业易手的情况一样。”

至于建设护岸措施的环境影响,傅海燕说,当局针对不同地区进行的海岸线研究已把环境影响纳入考量。

她重申,项目在敏感区内或附近,或会造成跨境影响,就必须向技术机构咨询评估生态价值。“若潜在环境影响极大,当局须展开环境评估,深入了解工程的影响,并制定更全面的缓解措施。”

新加坡水协会海岸防护顾问郭锦清接受《联合早报》访问时说,新法令为业者提供足够的时间准备海岸防护工作,积极且系统性地提高气候韧性,而不是被动应对。

“协会会继续帮业者了解监管需求,并分享实践经验。同时,搭起地主与工程、数码和基于自然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桥梁。我们准备提供支持,把政策要求转化成切实可行的海岸防护方案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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